一、起草《贵州省教育厅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一流大学建设实际,我厅有必要制定《贵州省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
1.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
2.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0号)
(二)起草过程
2017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的实力与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走出一条有贵州特色的一流大学建设之路。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我省一流大学建设,立足我省省情、校情,根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我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贵州省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了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局、厅有关处室及厅领导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处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7个部分,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建设条件,第三章是管理实施,第四章是检查验收,第五章是资金支持,第六章是组织实施,第七章是附则。主要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意见》和我省一流大学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