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4-1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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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学前教育处
机构职责
承担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考核审定制度;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会同妇联、卫生等部门,开展0-6岁儿童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指导。
负责人
丁兴华
电话
0851-852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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