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及寒假将至,为切实强化全省教育系统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全省学校“两节”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今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坚决禁止校园周边50米以内销售、存储烟花爆竹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观念。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人、车流量大,要教育师生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乘坐无牌无证、破旧、超载、非客运以及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通知要求,各学校校长要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共同抓好学生春节、寒假期间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各学校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元旦、春节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对外承包学校食堂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号回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在2012年春季开学前全部回收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承包食堂,实行自办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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