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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启动2012年“特岗计划”和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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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省教育厅在贵阳召开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和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召集各市(州)、有关高校和单位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2012年我省“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1079名(其中国家计划7574名,县级计划3505名)。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省教育厅与财政、人事、编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招聘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考试设笔试和面试。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各市(州)组织,第一阶段要求在7月11日完成,第二阶段要求在8月15日前完成。

  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是通过招募志愿者开展巡回指导和上门服务,向边远地区散居适龄儿童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以期达到增加农村儿童接受基本学前教育机会,提高我省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我省作为全国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5个省份之一。经研究决定,2012年全省在盘县和金沙县两县开展试点工作,两县计划共建巡回支教点327个,招聘志愿者775名。其中盘县计划建支教点169个,招聘志愿者450名;金沙计划建支教点158个,招聘志愿者325名。志愿者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应届本科、专科、中师毕业生;或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或小学教师。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两年,两年聘期内,由财政对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每人每年1.5万元,同时,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补助。整个招聘工作要求在7月底前结束,确保秋季开学志愿者能到岗任教。  

 

 

 

 

(责任编辑:gzsedu_t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