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制定《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至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厅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求各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是明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全力打造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经得起考验的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五种意识”,即强化思想意识、担当意识、律己意识、严管意识和表率意识。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按照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五是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强化纪律约束,严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干部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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