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贵阳召开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会。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申报的1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并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12月4日至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南明区等18个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18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75所(个),其中小学70所,初中57所,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6所,教学点31个,特殊教育学校3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7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048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反馈会上,国家督学、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督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同志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督导检查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力表态讲话。省政府樊新中副秘书长、省教育厅王凤友厅长出席会议。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在这四个方面均达到了标准,贵州省申报的1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同时提出了18个县(市、区)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要求下一步要认真落实整改。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党委、政府将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改善民生、富民兴黔的重要内容,以“穷省办大教育”为目标,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坚持“三个突出”,切实履行政府责任(突出组织领导、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督导检查);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三是注重队伍建设,推动师资均衡;四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关爱体系。
何力副省长对督导检查组对贵州教育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表态将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何力副省长指出,贵州将结合督导检查组反馈的情况,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统筹力度,着力夯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二是继续完善保障机制,着力优化教育持续发展条件。三是继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教育内涵发展。四是继续完善督导考核,着力健全教育均衡发展机制。
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省教育厅领导及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分管教育副市(州)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贵安新区分管教育领导、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2016年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的南明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播州区、习水县、江口县、石阡县、万山区、施秉县、岑巩县、镇远县、福泉市、独山县、兴义市、安龙县、贞丰县等18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育局长,规划2017-2020年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国家督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同志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督导检查意见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力表态讲话
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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