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日,省教育厅召开清理规范中考加分工作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潘建春通报了省教育厅清理规范中考加分工作有关情况。通气会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黄燕主持。
近年来,中考加分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出现有些地方加分过多过滥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省教育厅结合实际提出我省规范中考加分的具体意见,对加分项目设置、分值以及资格审核等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潘建春介绍,我省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励性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由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确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有明确要求外,加分项目原则上不累计,最高加分分值原则上不超过10分。
同时,根据通气会公布的《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虽然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但为鼓励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在具体的工作中依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在中考和高中招生时,允许高中学校通过自主招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方式选拔学生。同时,学生的特长发展及获奖情况、相关活动过程等,也会得到客观记入其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仍然为有相应特长、创新潜质、立志于专业化发展的考生提供多种选择。
据悉,从2019年起,各地中考加分将按照《意见》要求执行,并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主任科员叶学仕、法规处主任科员孙得鹏出席会议并介绍有关情况。新华网、中新社、《中国青年报》、《贵州日报》、贵州综合广播等20余家媒体参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