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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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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学校:

2023届普通高中新生即将进入学籍注册阶段,为保证新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工作,也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学籍管理是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学校校长作为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籍管理工作负总责,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二、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2023届秋季入学新生学籍注册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及学考管理系统”、“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两网”数据一致的原则开展新生注册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注册非本校录取的新生学籍。新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登记注册,逾期不再办理。学校在注册过程中要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学籍工作的管理,严把招生入学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管好民办学校新生注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终审要严格区分跨县(市、区)、跨市(州)及跨省(区、市)招生注册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三、新生注册时间

2020年9月1日上午9:00-12月31日17:00。

在普通高中新生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会考办联系。联系人:张杨杨、崔梅,电话:0851-85958321。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