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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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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部门分工,特编制贵州省教育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对照清单内容对全年抽查事项动态调整管理,推进检查监管任务落地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随机抽查活动435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868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874人次,抽查结果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对以省教育厅名义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审查程序、审查要求、审查流程,强化公平竞争规范审查。三是进一步全面审查清理。围绕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65个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个。四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纵向联动全程网上审批工作,将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的申请、审批、复核、发证、查询等流程均改为网上办理,以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2023年,政务窗口共办理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共8000余人;处理12345热线案件4000余条,全部按要求回复。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教育立法。扎实推进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学前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其中《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1日起颁布施行。《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已经开展省内调研2次,联合成立《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调研起草小组,开展省内调研1次。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完成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4件。组织对1979年以来全厅200余份教育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归集。

三、落实决策程序制度,保障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依规依程序研究制定了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贵州省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工作方案,保障相关改革工作稳步有序实施。二是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修改完善《贵州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举行2023-2026年度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法律顾问4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合同、处置信访等方面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公平、公正、合理行使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率先完成教育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行为。二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组织举办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培训班,重点围绕教育行政执法等内容展开,认真学习贵州省教育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教育执法实效。组织开展民办教育和校外教育执法培训,持续推进中央“双减”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校外培训依法治理,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效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出台《贵州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联合15家省直单位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134起,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96.22%,将1854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管。

五、调处矛盾纠纷预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印发《贵州省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明确细化法治副校长聘任、培训、考核评价的程序、办法,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法治副校长切实履行好校园普法、依法治校、学校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等职能作用。围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防性侵等主题,组织编制了法治副校长参考课件,转发至各市(州)教育局及全省中小学校,供各校法治副校长日常参考使用。法治副校长参考课件累计浏览量7329次、下载4294次、保存2280次。二是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互联网安全、防暴力欺凌等宣传教育,强化校内施工、建筑安全、体育场馆、食堂、住宿、燃气、实验室、实训基地等重点环节和区域的管理。联合纪检监察、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督导,督促各地各校采取学校自查、部门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六、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对标清单厘清权责边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时梳理行政许可教育类子项清单,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省市县三级子项目录、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管理。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对发布的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31个事项的79个子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实现标准化事项省市县三级统一。对照国家部委编制的实施规范要素,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大项、子项、办理项三级编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在全国教育系统前列。

七、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全厅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厅领导带头认真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厅党组按要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与此同时,将学习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有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对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负责法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的通知》,制定在线学法教育系统个性学法题库(2023年),推进全厅干部职工在线学法。二是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依托“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中小学微课竞赛”等活动,重点融入民法典内容,多形式、多渠道深入推进民法典在学校或师生群体中的宣传学习。用好“贵州教育发布”“贵州教育大讲堂”等平台,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紧扣青少年学生群体,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模块,录制法治教育专题栏目,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联合省司法厅、法制日报社印发《关于举办贵州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文化手抄报、绘画和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