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推进“童语同音”计划深入实施,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夯实幼儿教师语言教学基本功,省教育厅决定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学前教育学校、机构在职教师,参赛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赛事要求
(一)竞赛形式
选手按抽签顺序提前25分钟进入准备室抽选题目,准备20分钟,根据所抽题目要求创编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故事讲述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不得低于3分钟)。
(二)比赛内容
设立故事命题库,由选手当场抽取。
(三)竞赛要求
1. 创编要求:以幼儿健康发展为前提,突出幼儿兴趣爱好,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内容健康积极,语言形象生动,富有童趣,有教育性。
2. 讲述要求:故事要使用流利、规范、标准的普通话,并能体现与幼儿沟通的语言感染力,语气、表情、动作运用要适度。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
2025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特区)组织初选,按照参赛选手50%比例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州)级复赛。
(二)市(州)复赛阶段
2025年7月30日前,各市(州)组织复赛,按名额分配选送选手参加省总决赛(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时报送《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2)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全称+省赛人员汇总表”。
(三)决赛阶段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决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同时设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省总决赛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参赛选手食宿自理,交通差旅住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各级承办单位要制定比赛方案、安全管理预案,把好意识形态安全、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关,规范大赛工作。要整合相关资源,提高赛事质量。各级赛事组织单位在比赛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大赛成果收集整理工作,报同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三)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参与。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借赛事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参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郭老师
电话:13765420914、19184830907
邮编:588000
邮箱:1206151566@qq.com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附件1: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wps
附件2: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wps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