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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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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推进“童语同音”计划深入实施,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夯实幼儿教师语言教学基本功,省教育厅决定举办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学前教育学校、机构在职教师,参赛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赛事要求

(一)竞赛形式

选手按抽签顺序提前25分钟进入准备室抽选题目,准备20分钟,根据所抽题目要求创编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故事讲述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不得低于3分钟)。

(二)比赛内容

设立故事命题库,由选手当场抽取。

(三)竞赛要求

1. 创编要求:以幼儿健康发展为前提,突出幼儿兴趣爱好,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内容健康积极,语言形象生动,富有童趣,有教育性。

2. 讲述要求:故事要使用流利、规范、标准的普通话,并能体现与幼儿沟通的语言感染力,语气、表情、动作运用要适度。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

2025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特区)组织初选,按照参赛选手50%比例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州)级复赛。

(二)市(州)复赛阶段

2025年7月30日前,各市(州)组织复赛,按名额分配选送选手参加省总决赛(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时报送《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2)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全称+省赛人员汇总表”。

(三)决赛阶段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决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同时设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省总决赛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参赛选手食宿自理,交通差旅住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各级承办单位要制定比赛方案、安全管理预案,把好意识形态安全、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关,规范大赛工作。要整合相关资源,提高赛事质量。各级赛事组织单位在比赛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大赛成果收集整理工作,报同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三)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参与。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借赛事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参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郭老师

电话:13765420914、19184830907

邮编:588000

邮箱:1206151566@qq.com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附件1: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wps


附件2:贵州省第三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wps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