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机构名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机构职责

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外国专家进行管理和服务;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外国留学生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按权限输审批或审核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事项。

负责人

叶森

电话

0851-8528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