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机构名称

民办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机构职责

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监督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按权限办理审批或审核涉及民办高校的行政许可事项;参与民办高校招生计划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全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负责人

吴婷

电话

0851-8528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