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8-03 15:13 字体:[]

潘杨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教师紧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制定相关专项扶持政策,由省政府统一行文明确各县(市)幼儿教师编制,解决幼儿教师编制数的不够问题。”

近年来,我省以推进教师领域综合改革为抓手,增强乡村教师活力。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原则,健全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编制管理办法,特别针对学生数量少、学科结构失衡的学校,通过采用“师生比”与“班生比”相结合的核编方式,基本保证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另外,探索实施了教师编制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在黔南州福泉市、贵阳市修文县等地启动了校长职级制改革。为缓解因城镇化发展城区入学学生增加而出现的城区学校教师编制紧张等困难和问题,在矛盾突出的贵阳市观山湖区、乌当区等地,探索实施了教师编制“两自一包”(自主招聘、自主管理和经费包干)和派遣制教师改革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探索建立基于教师编制改革的“新机制学校”和“新机制岗位”。推进教师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互补余缺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有编不补,杜绝教师“在编不在岗”和随意抽调借用教师等现象。

二、关于“建立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幼儿教师保障体系。由省财政厅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幼儿教师待遇,稳定幼儿教育师资,通过不同方式招聘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志愿者等从事入学前教育。”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精神,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制定了我省支持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措施,对我省连片特困县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这项政策已把幼儿教师纳入了补助范围。具体实施范围为我省6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特区)除县城及以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以外在编在岗的义务教育公办教师。其补助标准为原则上在教学点和较偏僻村小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在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我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4年9月起实施,共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1.3646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4亿元,共惠及9584所学校,惠及教师176103人,人均月补助231.74元(2017年底统计)。这对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从2016年开始,我省在省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参照国家“特岗计划”实施模式,按照“特岗计划”政策,创造性地实施了地方幼儿园教师“特岗计划”,每年按照各地幼儿教师的需求数量,开展了贫困地区幼儿特岗教师招聘。通过该项计划的实施,较大程度上解决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督促农村学校通过地方幼儿“特岗计划”等方式加大幼儿教师的补充力度。

通过开展幼儿教师志愿者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铜仁市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补充到山村幼儿园担任教师,2015年以来铜仁市每年均招募志愿者1400-1500余名,由财政每月补贴志愿者生活费、交通费等2000元,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幼儿教师招考中实行加3分的优惠政策,且享受西部志愿者待遇。2016-2017年每年外聘2677名保育人员。此外,当地乡镇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已经全部配备保健人员,部分区县的公办园还配备了专职保健医生。铜仁市创新机制补充幼儿园保教人员的举措让幼儿园顺利运转起来,目前铜仁市公办幼儿园班级2729个,有专任教师4541名,上规模公办幼儿园全部实现每班两教一保师资配备,山村幼儿园全部实现每班一教一保或两教共保师资配备,较好解决了当地幼儿师资不足的问题。

另外,省人社厅通过“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将幼儿师范专业放宽至中专学历,大力补充乡镇幼儿园教师;对于长期无法招聘到教师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即国务院批复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44个县、市、区)、乌蒙山片区(10个县)、武陵山片区(16个县)和不在片区范围的1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盘县)所属的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除外),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当地户籍的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关于“逐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创新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举措,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近年来,我省以大力实施“国培计划”为引领,积极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十八大以来,全省共获得国培中央专项资金4.86亿元,培训农村教师近36万余人,实现了全省农村教师国家级培训全覆盖。全省从“国培计划”实施以来也获得中央资金5.89亿元,培训农村教师达54万人。众多农村教师得以去省内外优质培训机构培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极大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在“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的带动下,省级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支持,十八大以来投入专项经费28280.5万元,用于教师培养培训和基地建设。通过“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探索建立了以“国培计划”抓规模、做示范,省级培训建基地、创品牌,市(州)、县级培训补短板、抓校本、覆盖全员的培训工作思路,建立完善了省、市、县、校四位一体农村教师培训体系。

另外,开展了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建设项目,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3.75万套,惠及农村教师20万余人,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增强了广大教师扎根山乡、献身教育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省内教师教育基地培养,在全省遴选建设了五个区域性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三个领域性教师发展中心(高中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师德教育中心),各自区域和领域内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了各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力度。全省遴选建设了省级校本研修(训)示范学校120所、名师名校长工作室882个。

四、关于“加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次数。每年秋季9月份网上报名,10月份考试,12月份认定,充分调动“持证”上岗教师积极性,增强广大幼儿教师的认同感。”

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我省决定从2018年起,每年开展春秋两季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实习指导教师,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目前,已经下发有关工作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大教师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幼儿教师的认同感。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