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7-02 14:22 字体:[]

秦主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教师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加大教师教育的改革创新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师专业发展,切实加强农村教师特别是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

一、大力实施“特岗计划”,畅通乡村教师输血渠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共招聘52738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连续几年招聘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获得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2015年6月8日,我省“特岗计划”工作在教育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2015年“特岗计划”政策实现了全省全覆盖,目前全省特岗教师达10.6人,占全省32.3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32.8%。在招聘中创新性实施了地方“特岗计划”,拓展了招考生源,加大了农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保健卫生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补充力度,开辟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绿色通道。利用“国培”、“省培”等机会,加大了特岗教师的培训培养,落实好特岗教师的接转工作,接转率达到90%以上。特岗教师已成为我省农村学校的一支重要力量,被誉为农村教师“换血的一代”。主要体现在:一是大量招聘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拓展了农村教师补充渠道,缓解了边远贫困山区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完善了农村学校的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缓解了部分农村学校教师进不去、留不住的现状。二是提高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学历、学科和年龄结构,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配置。特岗教师积极投身当地新农村建设,对提升农村精神风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三是探索了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特岗教师招聘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定县、定校、定岗,招聘的针对性很强,满足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

二、大力实施“国培计划”,增强乡村教师造血功能

坚持“国培计划”抓规模、作示范,“省培计划”建基地、创品牌,市州、县校培训抓特色、促校本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国培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共获得“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7.13亿元,培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近70万余人,实现了全省农村学校教师、校(园)长国家级培训全覆盖,对提升我省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改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挥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很多农村教师因为“国培计划”,得到了第一次走出大山,到省内外优质培训院校(机构)学习的机会。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下,省、市、县、校各级培训蓬勃开展,各级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在“国培计划”的师范引领下,各级加强了贫困地区农村师资培训,省级财政每年筹集专项资金6795万元,专项用于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加大教师培训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在“国培计划”项目规划中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65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毕节市威宁县石门坎乡等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重点区域进行适当倾斜。加大特岗教师,校园足球指导员,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力度。通过“送教下乡”方式,将高质量的培训直接送到边远贫困乡村学校。

三、大力推进教师领域改革,创新乡村教师活血机制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于2018年12月12日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对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二是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原则,健全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以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编制管理办法,特别针对学生数量少、学科结构失衡的学校,通过采用“师生比”与“班生比”相结合的核编方式,基本保证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三是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县聘校用”的教师聘任与管理制度和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四是启动实施了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认证制度改革,打破教师资格“铁饭碗”,提高教师资格门槛;五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称,拔高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调动了中小学教师从业和工作积极性。完善符合农村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倾斜一线、突出教学、分类评价,根据城市、农村教师特点分别制定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制定职称晋升向村小、教学点和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政策。将“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获25年教龄荣誉证书等作为农村教师申报不同职称级别的业绩条件之一;农村教师职称评聘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论文也不作为刚性要求。六是探索实施了教师编制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在黔南州福泉市、贵阳市修文县等地启动了校长职级制改革。为缓解因城镇化发展城区入学学生增加而出现的城区学校教师编制紧张等困难和问题,在矛盾突出的贵阳市观山湖区、乌当区等地,探索实施了教师编制“两自一包”(自主招聘、自主管理和经费包干)的改革试点。七是加强乡村教师关心关爱,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开展了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建设项目,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3.75万套,惠及农村教师20万余人,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了村级小学、教学点不低于300元/月、其他学校不低于200元/月的生活补助。八是以深入推进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学习活动为抓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每年专题培训“四有”、“三者”好老师2000余人,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力度,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先后推出了左相平、佘国权、陈美荣、刘芳等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和楷模,提升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增强了广大教师扎根山乡、献身教育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大调研”,继续加强对各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在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农村教师激励机制等等方面,适时研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师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建议》所提出的其他很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完善并吸纳到下一步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贵州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