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目前,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有学校提供的校内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校外培训服务和以提供就餐及看护为主的校外托管服务。
自2018年3月起,我厅对全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以市(州)为单位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统计,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逐步规范发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省教育正在牵头研究起草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同时,指导贵阳市开展课后服务先行先试,贵阳市开展的“乐童计划”就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有益探索。
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对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摸底统计。通过公布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发放《致学生及家长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家长到有资质的机构接受培训;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文化培训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给予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周边“三小”食品行业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单位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提升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成效。
二、目前省内外关于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做法
据了解,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实行登记制度,依法取得商事登记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托管机构,具备规定条件的,方可从事校外托管服务;明确市政府建立学生托管服务管理联席会议,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建筑工务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本市学生托管服务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生托管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019年9月26日,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镇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涉及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餐厨垃圾处置、房屋安全、治安管理等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举办者应到教育行政部门及属地乡(镇、社区)备案,备案信息同步传送各行业监管部门。
《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清镇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均明确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登记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举办者依法依规到民政、市场监管或教育部门登记,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内齐抓共管。
三、关于校外托管机构行业属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此规定和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做法,教育部门审批的“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是指“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的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是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课后托管等服务为主的机构。该机构主要不是开展与课程及升学相关培训,不属于文化类培训机构,不属于教育部门审批和直接管理的对象。我厅认为,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可参考其他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将校外学生托管定位为营利性的家政服务项目,引导开办托管机构的人员申办以学生托管服务为申请经营范围的工商执照”及“在政府主导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与教育、公安、卫健、消防、民政、住建、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和街道社区一起强化管理”很有借鉴价值。
三、关于下一步校外托管机构监管问题
目前,校外托管机构治理主要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卫健、消防、安监、公安、税务等部门,因此,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均难以对其制定全面完整的管理办法。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 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各学校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课后服务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四是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审批、注册、安全经营及服务质量等一系列监管问题进行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制定《贵州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