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9-20 15:59 字体:[]

都晓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剑河县城教育资源配置缓解城区学校学位少学生入学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9〕13号)部署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分配安排的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原则从2021年开始将补助资金切块下拨市(州),再由市(州)统筹分配至所辖县(市、区),有市(州)或县(市、区)结合实际,紧扣本地区有关教育资源布局及项目规划统筹安排具体实施项目,省里不直接分配到县(市、区),也不安排到具体项目。2021—202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共下达黔东南州中小学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8528亿元,通过黔东南州统筹再分配安排给剑河县1.1609亿元,剑河县可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用于剑河县第六中学、剑河县第七小学和相关幼儿园项目建设。同时,剑河县应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政策要求,确保合理有序增加学位供给,促进化解县城大校额、大班额,助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