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洪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落地落实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一、关于强化制度保障的建议
2019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我省结合实际,于2020年6月制定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精准施策,统筹推进,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中小学教师等事宜,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为广大教师营造潜心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提出了22项减负举措和18条减负清单。规范针对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事项,有效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答题投票、点赞关注等活动,精简涉及各类报表内容和次数,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平,规范抽调中小学教师程序,对教师培训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动态监测机制。针对存在有的地方没有更好的科学客观研判进校园是否符合学校实际的情况,省教育厅2024年5月14日下发《关于收集2024年拟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的通知》,收集省各有关部门2024年拟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认真研判,确定清单。
二、关于严格进校“准入制度”、杜绝摊派无关事务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按照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17号),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厅于2024年5月14日下发《关于收集2024年拟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的通知》,收集省各有关部门2024年拟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一是明确了申请原则:申请2024年拟进中小学校的省级事项,应有相应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依据,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二是明确了审批报备程序:事项开展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省教育厅初审——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未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确需增加的,须按上述流程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对收集的各部门反馈的省级事项清单做认真研判。2024年5月31日,省教育厅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包括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动态监测机制,市(州)统筹,各县(市、区)按照城区、乡镇、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段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监测点,引导社会共同监督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落实,确保教师减负工作落地生效。
三、关于改进方式方法、杜绝形式主义的建议
3月20日,我省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贵阳召开,强调坚决整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文山会海”隐形变异、督查检查考核泛滥、多头填表报材料、“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加码层层摊派等突出问题。我省《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规定,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管理使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学校开展相关校园活动,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不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
四、关于强化督查检查的建议
2020年6月9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措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同时,提出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得多程序、多环节、多部门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填报或提供数据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QQ、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减少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严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
2021年6月省人民政府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专项行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进一步得到规范,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负担得到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能够更好地腾出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教育教学、备课充电、提高专业水平。其中,一是规范了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一步清理摸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确保应减尽减、能减必减。清理后仍保留的事项,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以适当方式进行督导和检查,并牵头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对工作执行不力、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严肃督导问责,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的典型案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切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