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2023年8月16日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强化统筹、突出重点、完善体系等方面,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2024年4月19日由省教育厅代拟,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黔府办函〔2024〕22号),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快构建学校心理健康管理体系,促进家庭教育观念明显转变。4月24日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大中小学校“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提升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首次覆盖全省大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也是首次覆盖全月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并且于5月22日举行全省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
(二)安排部署相关会议。2023年7月11日,召开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2024年4月24日,召开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培训暨部署会,会议对印发的《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黔府办函〔2024〕22号)进行解读,重点安排部署2024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培训。6月6日印发《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做好中小学心理“双筛查双结合”工作的通知》逐步建立学生和家长“双筛查”机制。6月11日印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已于6月17日-19日对全省心理健康工作专干进行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培训。6月19日召开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推进会,集中探讨如何高效有序推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2015—2020年)》《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面资助等“六项工程”,精准聚焦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改善办学条件,建好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大力实施“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程,按照硬件“五有”(有活动场地、有仪器设备、有文体器材、有宣传阵地、有特色项目)、软件“五全”(机构健全、制度齐全、计划周全、队伍健全、资料齐全)的标准,建成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3704个、乡村学校少年宫1400所,实现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并配套建成1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学校少年宫。
(五)强化教师队伍,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1:1000的师生比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预计我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到2024年底达到100%,逐步提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
(六)强化引领示范,建设区域性心理辅导中心。在74所高校中遴选产生11所高校作为“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22年5月成立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逐步构建在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以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为指导,“贵州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为带头,各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心理辅导室为主导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矩阵,通过“专家指导+示范带头”模式带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上下联动、协同发展。
(七)强化协同育人,构建校家协同育人新格局。通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推动留守儿童关爱动态监测、教育关爱、结对帮扶、责任落实等“四个全覆盖”,基本做到校校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开通免费“亲情电话”,定期开展疏导教育和心理咨询,及时进行心理矫正,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实现每个在校留守儿童都有教师帮扶和辅导,使学校家庭在关爱儿童上形成良性互动。同时,加强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联系帮扶制度,明确联系帮扶任务,规范联系帮扶程序,开展好适时的问询、谈心、家访等活动,积极响应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诉求,力避心理二次伤害。不断完善亲情联系平台建设,开通固定电话、QQ视频等,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家校QQ群、微信群等,主动与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等,及时沟通、交流孩子学习、生活、心理状况等,并督促其父母加强与子女联系,定期回家与子女团聚。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落实农村学校配备专业心理教师”的建议。省教育厅一是督促各地各校强化保障,确保2024年底全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有率100%,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100%。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畅通职称评审渠道,保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岗工作稳定性。二是提升校内专业人员及力量。各级教育部门将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业务能力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建立面向校长、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任教师的全覆盖心理健康培训体系。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素质能力大赛,开展优秀课例评选,建设教学资源库。
(二)关于“普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让普通教师具备一定开展心理教育基本能力。”的建议。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依托“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世界心理健康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系列活动,促进学生心理育人工作开展有温度、见实效。开展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行动、开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展建立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高校结对帮扶县(市、区),省级示范高中结对帮扶薄弱学校工作制度,开展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技能竞赛等具体工作措施,充分依托和发挥“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的积极作用,促进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特色、重落实、见实效的鲜明特征。
(三)关于“每学期联动城区专业心理咨询下到农村学校开展小学高年级及中学生1-2次心理排查活动”的建议。一是开展关爱工作。支持社区依托社区教育机构、托育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机构或场所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学校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障服务。必要时配合社区开展应急心理援助,针对重点学生制定关爱方案,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二是营造友好环境。配合学校所在社区营造对于儿童青少年心理或精神疾病康复的友好环境,寻找社区资源联动协同营造良好和谐氛围。和社区儿童督导员紧密配合,对在家康复的学生要持续提供支持,引导家长多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精神需求。在社区开展面向家庭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活动。对已经发现的高危学生进行保护和追踪。对违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强制报告制度。
(四)关于“加强早期筛查,链接专业评估系统,引入第三方心理咨询平台和治疗平台”的建议。教育厅拟于今年9月起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双筛查双结合”工作。双筛查:一是学校通过心理平台线上筛查、教育教学日常观察、家访等线下筛查,发现处境不利学生。二是学校主动与社区对接,通过社区协同对学生家庭成长环境进行筛查,发现处境不利学生。双结合:一是结合线上测量、线下观察结果和学校社区筛查情况进行评估,及早形成预警名单对学生提供帮助。二是结合学校教育环境、学生家庭成长环境和医院治疗对学生进行帮助。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更多的未随父母在外省就读的适龄子女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更好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安全、关爱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注重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文化环境建设,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留守儿童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互联互通的学生心理健康24小时服务热线,探索“热线平台+心理咨询+志愿者”一站式咨询干预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学校、社区、医院24小时联动追踪关爱机制,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提供支持帮助。
(三)强化家校协作,学校班主任等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经常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情况,为留守儿童与父母打电话、视频等创造条件,增进亲子情感交流。
(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