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凤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年儿童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和重大革命历史事件纪念日,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教育活动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作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首先,您提出“要编写统一的、不同层次的爱国主义教育课本”。国家高度重视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的青少年德育工作,已经在教材编写中充分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课程、教学方式等方面与你的建议十分吻合。我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大力支持各地利用红色文化积极开设校本课程,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
其次,您建议把爱国主义教育的课程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课程,每周1课时或2周1课时。教育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课程设置,先后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中小学课程计划,对课程和课时设置有严格规定。
再次,您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目前,我省开展了“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祖国好·家乡美”、“贵州省青少年教育活动杯”等三大德育品牌活动。先后在全省中小学中安排布置了“寻访红色足迹”征文摄影活动、“唱响校园好声音”歌咏活动、“传承长征精神、共话多彩贵州”、“弘扬民族精神,做合格接班人”、“传承历史、热爱家乡”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同时,各地区学校也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特点,与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黎平会议会址、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旧址四渡赤水纪念馆、息烽集中营等地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共建活动,定期组织师生前往参观瞻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