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7-30 14:14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5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促进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成立我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我厅于2019年起开始着手成立2020-2024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中包含大数据教育及网络安全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省内外高校专家及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省网信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公安厅等行业专家组成。目前教指委名单已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正按照会议意见对各教指委成员进行进一步调整,待调整完毕后将于近期下文成立。成立后,专家组将对我省大数据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的建设进行指导,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对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为我省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

二、关于人工智能和智能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的发展规划

2019年,教育部对各省新申报专业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各高校在申报系统内提交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后,教育部将组织国家教指委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专家通过率达到50%的专业,予以备案,对于专家通过率达不到50%的专业,由各高校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申报,待专家通过率达到50%后方可申报,进一步加强专业申报流程的规范化。

此外,在申报过程中,对于国控专业和我省目前已超过10个布点的专业,我厅在每年的申报过程中均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专家组评定该专业申报必要性和可行性,避免某一布点专业扎堆申报,出现专业过热的情况,合理调控专业布局。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贵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3所高校开设人工智能专业(均为2019年获批专业),共有贵州理工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所高校开设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目前2个专业均未出现高校扎堆申报或专业过热的情况。

三、关于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我厅近年来高度重视人工智能领域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各高校申报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另一方面,要求已开设这两个专业的高校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9年,我厅支持贵州理工学院大数据科学与技术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引导我省高校开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充分发挥教指委专家的作用,加强对现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指导,要求各高校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针对贵委提案中反映的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薄弱、人才支撑不足的问题以及所提建议,省人社厅将紧扣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人才智力需求,着力搭平台、优服务、聚人才,大力集聚优秀人才助推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发展。一是深挖人才需求信息。指导我省有关高校深挖人工智能专业领域岗位需求,帮助用人单位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并向海内外广泛发布,为有关高校实现靶向施策、精准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指引。二是强化平台招才引智。充分发挥贵州人才博览会和省校合作人才引聘活动等平台载体引才作用,组织我省高校开展集中引才活动,积极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并努力为省内外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三是用好项目高端聚才。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人才项目,积极指导和支持我省有关高校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和项目扶持,促进人才落地见效。四是赋予更多用人自主权。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可按规定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等。高校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人才,可采取简化考试程序或在一定范围进行考核方式聘用。五是发挥职称导向作用。授权高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由高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鼓励自主评审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定位和人才特点制定职称评审条件,让高校可以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推动人工智能等专业学科建设,并积极为高校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着力创造条件让各类引进人才脱颖而出。六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拟举办“中国智造”3D打印技术与设计创新高级研修班,着力加强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提高我省高校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