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秋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细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将对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进情况做一个大调研,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经费筹措机制,明确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研学经费等建议,与当前省教育厅加强校外教育,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思路一致,对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特别是研学实践教育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指导各地丰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一)加强政策落实。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从“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十三五”期间,全省各校外活动中心、研学基地共组织各类活动4589场,开发校内、外研学课程503门,开发研学线路250条,组织接待境内外青少年学生开展研学实践900万人次,活动规模全覆盖全省88个县区,活动类别和质量均有较大增加和提升,研学实践活动全面深入到各学校、各学段不同需求的学生中。
(二)支持基(营)地建设。近年来,省教育厅积极将研学实践教育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研学实践教育的育人功能。积极推荐评选命名“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17年、2018年我省共11个基地教育部等国家部门命名“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三)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的校外教育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活动主导。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省教育厅会同多个部门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完善评价机制。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与省外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赴省外调研研学旅行开展情况,学习借鉴其好的做法,先行先试,探索适合贵州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的一条新路。
(二)将继续推动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丰富研学资源,完善研学实践教育等管理制度,开发研学线路和课程,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各地各校有序开展。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继续关注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设性建议,共同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