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7-30 14:35 字体:[]

奚晓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老校区改造建设为城市公园 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省政府主管部门及时明确加强对城市老校区的保护和管理”的建议

2016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贵州省部分省属高校债务化解方案的》,明确将省属高校现有老校区土地及地上附属资产等划转贵州金控集团运作盘活用于偿还新校区建设债务。根据省政府会议要求,贵州金控集团在对老校区土地进行盘活运作时,要结合《贵阳市老城区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用地调整规划》和高校实际,提出具体使用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近期贵阳市政府正在协同贵州金控集团对省属高校新腾退老校区进行规划,在注重保留老城区文脉的同时加快开发利用,对保留使用的老校区进一步提质打造。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尽快组织修订省内城市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

按照省政府相关会议要求,高校老校区闲置资产盘活以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保障城市功能的完整性和布局合理性。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责任主体为贵阳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在指导各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有效利用高校老校区调整改造的土地,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城市公共绿地,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关于“邀请教育和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参加将高校老校区改造建设为城市公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建议

2013年,贵阳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在筑有关省属高校通力协作,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分析后,编制了《贵阳市老城区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用地调整规划》。按照近期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贵阳市政府正在牵头编制省属高校老校区提质改造规划,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吸纳委员的良好建议,邀请教育、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参与规划编制评审等工作。

四、关于“结合高校老校区改造建设为城市公园工作”的建议

按照近期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贵阳市政府协同贵州金控集团正在编制省属高校老校区提质改造规划。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关于贵州医科大学老校区“试点先行”的建议

按照《贵阳市老校区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用地调整规划》,贵州医科大学在建的污水处理工程地下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地上部分为公共绿地。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贵阳市老校区改造原则及理念,指导做好省属高校老校区改造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