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在中央的支持下,我省结合实际也相继启动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行动计划。并于2017年6月研究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07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州)支持、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要求县级政府承担管理指导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制定并统筹管理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仅2017-2019年就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46亿余元,支持全省各地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公办幼儿园近3000所,并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学前教育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从2016年的4.17%,提高到2019年的6.23%。2018年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财教〔2018〕254号),建立了我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规定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元/生·年,进一步保障了我省学前教育经费的落实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我厅克服财力困难,主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科学统筹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支持力度。2014—2018年,我们共争取到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1.2亿元,另安排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66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发展迈上了新台阶。2020年4月中央已下达我省学前教育补助资金6.47亿元,省级财政在年初已安排4.5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内涵建设、扩大教学资源等。
二是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2020年省委省政府分别下发的《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中心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以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等方式,重点在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公办幼儿园,以游戏小组、巡回支教点等形式解决边远农村居住分散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始终坚持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2015年,我省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1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截至2019年9月,285个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已有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107个乡(镇)已有3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截至2020年3月,全省有15709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中的城市社区没有统计入内),8729个行政村有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7361所,近一半的行政村有公办幼儿园。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我们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我省贵阳市政府从2014年起,财政对经认定并年检合格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按每班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办园运转经费补助,市、区(市、县)按1:1比例承担。
四是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安排部署,自去年3月起,我省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建好后的配套幼儿园全部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去年,我省共移交配套幼儿园324所,完成新建、补建、改扩建配套幼儿园规划434所,2019年治理任务完成率居全国前三。同时,2019年,我厅联合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印发了《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城镇小区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各环节工作。
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要求必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国各地各级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编制总量必须控制在2012年底数的范围内。在中央关于机构个数和编制总数“两个不突破”要求的基础上,我省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000人。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从2010年底的1:52提升到2019年底的1:17。同时,借鉴国家“特岗计划”的方式,在招聘中创新性实施了地方“特岗计划”,从2016年起,各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地方“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大力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截止目前我省地方“特岗计划”共招聘近7796名学前教育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占全省学前教育在编教职工总数的21.34%。在教师编制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各地以“同工同酬”为基本原则,先后出台了“双轨制”“两自一包”“四同”“志愿者”等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近三年补充幼儿教师6000人。充分利用“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针对不同岗位、不同教学经历等的教师,采用送教下乡、整县推进、集中面授等方式,开展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新任教师、五大领域专项技能等的培训,仅2019年争取国家资金2319万元,共培训幼儿教师9464人。
六是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我省以集团化办园促进县域内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以优质幼儿园带领县域内弱园、新园、民办园发展。目前,近400个幼儿园管理集团已经覆盖了全省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以优质园为引领,组建覆盖县、乡、村所有公民办幼儿园的教研指导责任区,帮助责任区的农村幼儿教师提升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建立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推动乡(镇)村一体化管理,以资源中心建设促进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去年,我省建成学前教育资源中心301个,今年我省将建立资源中心467个。
总体上看,近几年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2019年全省幼儿园达10685所,在园幼儿达154万人,分别比2010增长4.8倍和2倍;全省幼儿园教职工15.7万人,是2010年6.3倍;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比2010年提高33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79.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2%,除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外,其他指标均提前完成国家2020年任务目标,“入园难”有效缓解。但由于长期发展滞后,欠账较多,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成本分担机制尚不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公办资源,努力做到广覆盖、保基本。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城市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的原则,采取强力措施提高公办在园幼儿占比。二是继续强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切实交由政府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指导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足额落实公办幼儿园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对普惠性民幼儿园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四是继续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五是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开展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和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幼儿教师教研水平和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六是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切实做好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布局、规划,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