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对普通高中办学投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督促各级政府尽快落实黔财教〔2018〕55号通知要求的关于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700元/生•年的最低标准”的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健康发展,2018年底我省出台了《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7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必须达到此标准。近两年,我省通过下发通知、实地督查、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紧张,且适逢脱贫攻坚冲刺时期,部分县(区)全面落实生均拨款政策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下一步,教育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加大对各地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不低于700元/生•年的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各地政府要根据《教育法》、《贵州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加大对普通高中投入力度,为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关于“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示范引领行动计划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制定并落实特色师资培养计划,加大普通高中的特色师资投入”的建议。为深化普通高中综合改革,一方面我省启动了新一轮普通高中评估。新增特色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和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旨在建成一批具有“独特的学校文化、鲜明的办学特色、丰富的育人成果、较高的办学品质”的学校。目前我省已有20所学校纳入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省级财政给予每所学校100-200万的资金支持。同时,省级教育部门还成立了“贵州省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项目专家组,对进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学校给予指导,帮助学校经过三年建设期后顺利通过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2020年相关申报和评估工作。另一方面大力培养特色师资。一是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举办了全省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校长领导力提升专题研修班,选派全省468名普通高中正职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参加培训。深度学习教育发达省份高考改革背景下的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突出经验,尤其是江苏省普通高中文化建设、课程改革、育人方式、特色发展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找到破解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提高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力,不断提升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的普通高中校长领导力,重点提升在学校文化与建设、课程与教学、特色与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校长领导力。二是以贵阳市一中、二中、六中和实验三中为基地,在我省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划拨专款开展“全省高考综合改革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四所学校特色学科的优势,整合我省名师资源,带动同学科骨干教师成长。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挖掘普通高中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普通高中特色师资投入,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学科教师培养,促进我省普通高中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