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尹秋莲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不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心理健康疏导和干预能力。
(一)专兼职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中学以专职为主、小学以兼职为主”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市、县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疏导能力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加强各类学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水平,确保所有教职工掌握发现有心理问题学生的能力、基本心理疏导方法、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和报告方法。
(二)统筹整合资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指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挖掘和整合现有心理健康资源,统筹规划,整体设计,立足现有力量组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构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至少有1个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放的专业心理服务平台,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公益的心理咨询、疏导、初期诊疗等服务。各中小学认真对照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结合实际加强学校建设心理辅导室,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新冠肺炎严防严控期间,省级层面统一开通“贵州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支持网络辅导服务平台”,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三)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升家校共育合力。全省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等时机,对学生家长开展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广大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积极通过微信、QQ、电话等沟通方式,告知家长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和掌握学生居家生活情况,及时疏导部分学生和家长间存在的抗拒、厌烦等不良情绪状态,指导家长运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统筹“国培”“省培”等资源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常态化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能力,提升心理健康专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