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福泉市纳入高考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12年4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同年,我省通过积极争取,新增5个“天窗县”,全省合计71个县(市、区、特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
截止今年,国家专项计划已在我省实施近十年,为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打通了一条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期间,全国部分省区申请扩大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但国家五部委均未回应,一直沿用现行政策。如国家五部委对“国家专项计划”政策进行调整,届时我省将积极争取,努力扩大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