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助力实现特色教育强省目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体谋划。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核心素养培育,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多样化特色发展,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要求,我厅认真研究,积极谋划部署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2018年新增《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和《贵州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启动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
(二)局部示范,以点促面。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我厅在2018年、2019年面向全省开展了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评选出开阳县第三中学、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和黄平县旧州中学等20所具有“独特的学校文化、鲜明的办学特色、丰富的育人成果、较高的办学品质”项目学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多样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带动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指导、扎实推进。我厅在2019年4月召开了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项目启动暨培训会。会上,“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工作指导组专家作了专题讲座,对特色学校建设等进行了全面指导。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我们建立了专家指导机制。项目学校在专家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校特色发展需求和办学基础的发展策略、有效路径和措施,实施并完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由于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厅未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特色项目的确立、规划及实施进行指导。
(四)加大投入,助推发展。我厅对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用于学校特色建设和发展。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给予必要的经费配套。同时,我厅自2018年以来多次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商请调整“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收费标准,推进“省级特色示范高中”享受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收费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厅将继续开展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项目评审工作,不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同时,我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特色项目的规划及实施进行指导,定期对获得立项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专项视导。相关学校要在专家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校特色发展需求和办学基础的发展策略、有效路径和措施,实施并完善学校特色发展规划;要聘请组建自己的专家团队,发挥专家团队的专业引领作用,在特色提炼、物质保障、课程建设、文化打造、团队建设、实践拓展等,形成系统引领和支撑学校发展的办学思想、管理制度、资源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