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贵州省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我省特色一流学科建设评估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制定出台《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我省同全国同步启动了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遴选了53个贵州省一流学科,并制定了《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对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中期检查、期终验收等进行了明确,对学科建设特别是经费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相关评估
教育部学位中心作为学科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已经和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省的硕士论文抽检工作长期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实施,贵州省一流学科遴选、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等都是委托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实施。
2018年,我省开展了第二批贵州省一流学科遴选,主要是充分利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今年,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我省一流学科期终验收也将充分参考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充分利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全国学科评估的权威、科学结果。
三、研究制定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
2020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就成效评价重点、成效评价组织、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目前,全国出台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的省只有浙江省、辽宁省等少数省份。
下一步,将参考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和相关省份同类文件,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的评估重点、方法、指标体系、结果运用等,为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发展评估建立制度保障。
同时,充分利用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学位与研究生项目管理系统,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和科技、发改、经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探索相关数据共享共建机制,为全省高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