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9-07 10:23 字体:[]

黄昌洪委员:

您提出的《采取综合措施助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始终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民生来推动落实。我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加快推进贵州特色教育强省建设为抓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这个中心任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多彩贵州新未来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以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抓教师减负,优教学环境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工作。2020年6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含18条减负清单),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报表填写工作、取消不合理考核培训任务、减少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等6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教师减负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按照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学段选择1所学校作为教师减负监测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社会共同监督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

为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确保取得更大成效,2021年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行动。一是实行清单管理。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列出可以面向中小学和教师开展的活动事项,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答题投票、点赞关注等活动事项建立“负面清单”。中小学教师减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对突破清单向中小学校和教师随意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有权拒绝。二是严格审批报备。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实行审批和报备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其他部门提出需要开展的活动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经同级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三是畅通反映渠道。省教育厅通过首问窗口、厅长信箱等接受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有关情况反映。各市州、县区要通过建立反映受理平台,面向社会公布电话和电子信箱等,进一步畅通中小学校和教师投诉反映渠道,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严从快迅速处理。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以适当方式进行督导和检查,并牵头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对工作执行不力、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严肃督导问责,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的典型案例。

二、抓队伍补充,优教师结构

一是坚持以“特岗计划”为主,加大农村学校教师补充,从2006年“特岗计划”实施以来,截止目前招聘特岗教师12.12万人到农村学校任教。通过“特岗计划”工资性补助,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90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对教师工资待遇资金投入压力。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重培养师培训,提教师能力

一是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从2010年“国培计划”实施以来,已获得中央专项资金10.919亿元,培训农村学校教师近90万人次,极大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培”等项目,加大了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针对重点区域“一对一”开展精准帮扶。二是实施了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投入专项经费53643.75万元,用于教师培养培训和基地建设,基本建立起省、市、县、校“四位一体”教师培训体系。三是加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实施和推进,近三年来得到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100万元,“亚行贷款项目”培训资金约2000万元,培训职院校教师7000余人次。

四、抓管理改革,激教师活力

一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县聘校用”的教师聘任与管理制度、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认证制度改革。

二是实施了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全省已遴选建设了省级校本研修(训)示范学校170所、省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学校50所、区域性(领域性)省级教师发展中心21个;评选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435人,省级名校(园)长260名,建立省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443个;遴选省级乡村名师1500人,并建立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1500个。

三是与省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一起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明确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充分挖潜编制存量,大胆创新管理方式,做大教师编制总量。

四是着力推进教师职称改革。2015年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天花板”,全省已评审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450人。将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高校,由高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评审工作。

五、重关心关爱,保教师待遇

一是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保障教师待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调查比较、联动调整、经费投入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督导督查,2019年以来全省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是加强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2010年以来,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4万套,解决了20万余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三是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3年以来全省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奖补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1.9亿元,惠及65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农村教师16.9万人。

四是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每年约为7000名累计任教30年或在乡村连续任教25年的教师,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教龄荣誉证书,获得该证书的老师在退休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了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特级教师评选,启动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工作。

六、强经费投入,保优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以“穷省办大教育”的决心,每年压缩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仅2020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1450.11亿元,比上年增长6.28%;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实施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率先为所有乡村中小学配备校医;率先对贫困家庭学生上高中、上大学免除学杂费;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办精准脱贫订单班等。据统计,“十三五”以来,贵州累计投入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25.09亿元,受益学生4743.02万人次。“十三五”期间,贵州通过新建、改扩建安置点配套学校669所,新增学位43万余个,有力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少年儿童“有学上、上好学”。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特色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再次感谢您对贵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