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贵州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现提出如下答复: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办学条件
一是加强设立了现代职业教育省级专项资金的帮扶力度,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从2021年起至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二是做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承接建设工作,积极实施任务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并将《行动计划》与“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切实提升我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师资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破除身份、年龄、学历、资历等障碍,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特殊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同时,联合省人社厅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教师互派、互聘、互评。四是积极做好省级的职业教师技能大赛、教师教学成果比赛等赛项,通过以赛促教形式,帮助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五是鼓励职业院校按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兼职,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推动行业企业和高等学校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双向流动,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基地建设鼓励向大中型企业倾斜。继续与天津职业师范大学等培养职教师资的院校联合实施“职教师资置换研修与顶岗实习”计划,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
三、加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力度,提高办学质量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有力抓手,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我省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努力实现政行校企协同育人。一是出台《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每年由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并公布认证目录,由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公布参与校企合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由政府给予 “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和校企合作企业名单中遴选合作企业,重点在大数据、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全省共建11个高水平省级公共实习实训平台及100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接纳市 (州)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高职院校要围绕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产业,依托华为、茅台、老干妈、浪潮等知名企业共建一批区域性、引领型高水平实训基地。二是《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培养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发改社会〔2019〕1143号)要求,研究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培育职业教育集团化企业,将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取得突出成效、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拟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各级各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化支持,在项目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上倾斜,探索给予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激励政策等。
四、加强“专升本”工作,打通高职学生学历提升通道
我厅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逐年提升“专升本”招生人数,为更多高职高专学校学生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2019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5356人,2020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12500人,2021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13205人。同时,我厅自2021年起开展了“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由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与优质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学生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两年,取得联办本科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进一步拓宽“专升本”学生学习渠道和方式。
下一步,我厅将逐步建立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配套政策,特别在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层次的衔接过程中,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要尝试制定我省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遴选标准和考核监督标准,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目标定位、学位授予、办学方式、培养模式等基本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厘清新时代职业教育新的功能定位,指导职业院校或高校规范、有序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