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振兴乡村教育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紧扣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等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完善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优化规划(2020—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将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完全小学和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列为重点内容,合理有序推进农村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二、省教育厅着力指导优化农村学校资源布局,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50号),制定出台了《省教育厅关于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0〕25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意见》(黔教函〔2022〕33号),明确提出各地要综合分析研判乡镇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变化、交通资源状况、地理区位条件、学校发展趋势等因素,坚持乡镇寄宿制学校为主体、必要的乡村完全小学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补充布局,科学论证、合理优化,整体统筹谋划乡镇教育资源配置。
三、我省鼓励各地开展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以破解教育资源不均等问题。目前我省部分地区本着“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原则,采取试点先行、探索突破方式,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组成集团校,试行集团化办学。
四、省教育厅积极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以“国培计划”为导向,加大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薄弱地区、边远地区教师培训力度,重点向基层学校办学中紧缺、薄弱学科和领域倾斜,向教育教学改革急需的领域倾斜,促进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学科之间教师队伍均衡发展。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黔灵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培训工作。积极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以“强师工程”试点县为抓手,积极推进实施以“县管校聘”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县域内教职工岗位管理、交流轮岗、考核评价等机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支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