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38 字体:[]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小学生综合素质与优化教育生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师培训,转变教学观念”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将教师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着力点,分级、分层、分类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一是坚持国家级培训抓规模、做示范,省级培训建基地、创品牌,市(州)、县级培训抓校本、覆盖全员的培训工作思路,不断建立完善省、市、县、校四位一体农村教师培训体系。大力实施“国培计划”,从2010年“国培计划”实施以来,已获得中央专项资金13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近100万人次,极大提升各级各类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二是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在“国培计划”示范带动下,省级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支持,近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划拨6000万元左右省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养培训,基本建立起省、市、县、校“四位一体”教师培训体系。三是强化名师名校长选拔培养。截止目前,已遴选建设省级校本研修(训)示范学校170所、区域性省级教师发展中心18个、领域性省级教师发展中心3个;评选“黔灵名师”(2021年将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更名为“黔灵名师”)636人,省级名校(园)长培养对象260名(其中通过第一批考核认定104名),建立名师工作室183个,建立名校(园)长工作室260个;遴选省级乡村名师1500人,并建立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1500个。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教师培养培训。

二、关于“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创新教学方法”

2013年以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按照“国家示范、省市统筹、区县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采取校本研修、区域教研、教师选学等多种方式,将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高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的能力,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校教学创新。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近三年来培训教师18万人次。

三、关于“减轻教师负担,激发教学热情”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工作。2020年6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含18条减负清单),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报表填写工作、取消不合理考核培训任务、减少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等6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教师减负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按照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学段选择1所学校作为教师减负监测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社会共同监督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

为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确保取得更大成效,2021年开展了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行动。一是实行清单管理。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列出可以面向中小学和教师开展的活动事项,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答题投票、点赞关注等活动事项建立“负面清单”。中小学教师减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对突破清单向中小学校和教师随意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有权拒绝。二是严格审批报备。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实行审批和报备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其他部门提出需要开展的活动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经同级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三是畅通反映渠道。省教育厅通过首问窗口、厅长信箱等接受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有关情况反映。各市州、县区通过建立反映受理平台,面向社会公布电话和电子信箱等,进一步畅通中小学校和教师投诉反映渠道,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严从快迅速处理。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以适当方式进行督导和检查,并牵头对相关举报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对工作执行不力、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严肃督导问责,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的典型案例。

今年年初,省教育厅委托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开展全面调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非教学负担。

四、关于“优化经费支出,强化校园文化建设”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自2016年起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相关教育经费按照中央与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根据国家基础标准,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支持,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守住保障底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状况,积极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资金分配方案,促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