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42 字体:[]

郑久平委员:

您提出的《深化高中教师评价改革助推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文件精神,2016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同意,我省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及配套文件,全面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设置了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制定了各级别评审条件,在正高级教师的评审中,将教师任教课堂教学视频作为教师代表业绩由专家进行“背靠背式”的评价,并综合教师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校本研修、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价,同时还须学校、家长、同行专家等对照我省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评分,通过评审标准的制定及评价方式的创新,有效调动了中小学教师积极性。2016年以来我省共646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中高中教师432人。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高中教育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明确六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切实提高高中育人水平。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提出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为主攻目标,以提高高等教育普及水平为主抓手,以加强基础教育办学力度为主支撑,实施“七大提升工程”。其中都强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凸显了教师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第一资源的作用。为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实施意见》聚焦立德树人、专业提升、骨干培养、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围绕“铸魂”“提能”“薪火”“强根”“增效”“建强”六项行动,切实提高我省教师队伍质量。

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印发,要求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评价导向和做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省教育厅采用委托课题的方式,以《深化新时代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改革的研究》为题,拟经过1年时间,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和梳理,总结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律,探索科学、合理、富于激励的教师评价的方法与策略。在下一步调研工作中,我们将全面吸纳您所提出的建议,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推进“强师工程”,构建具有新时代贵州省教育特色、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