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21 10:13 字体:[]

徐全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毕节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毕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15家部门,联合印发《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2021年,毕节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毕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试行)》,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经费投入等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内容,确保近视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二)改善用眼环境。省教育厅督查指导各地各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严格落实采光照明要求,逐步改善学校设施和照明条件。毕节市实验学校利用2022年教育素质发展及校园足球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改造教室采光照明;七星关区多所学校使用生均公用经费对班级照明和课桌椅进行改造;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小学、新长宁小学等学校购置可调节升降课桌椅1.2万余套;金沙县以实验高级中学等学校作为试点,对教室等场所照明进行标准安装,逐步向全县学校进行推广;织金县在多所学校进行了防近视灯光试点改造工作,为学生创建良好的用眼环境。

(三)发挥家庭作用。充分运用近视防控宣传月、爱眼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各地各校狠抓家校联动,通过告家长通知书、发放宣传资料、家长课堂等形式,增进家庭在科学用眼护眼、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打造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学校要定期通过校园网、健康讲堂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告知孩子视力情况,宣传保护视力和预防近视理念,推动家长参与孩子近视防控工作,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要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四)加强专家宣讲。省教育厅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等重要文件精神宣传和解读作为各类培训和宣讲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学透、入脑、入心。2023年5月24日省教育厅已组织2023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开展集体备课,邀请了谷浩、王利民、蒋浩、朱建华、李薇薇等五位专家就宣讲课件的制作进行了初步沟通和协商,几位专家根据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领域分工,就课件的制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2023年,负责毕节市宣讲任务的邹嘉、杨小凤两位省级专家,将赴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实验高中、毕节八中等8所中小学校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宣讲。

(五)强化市场监管。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共检查眼镜制配场所656家,在用计量器具2701台,经检定合格2589台,不合格112台,合格率为95.9%。其中,检查了焦度计(屈光度计)819台,不合格35台,合格率95.7%;验光仪819台,不合格37台,合格率95.5%;验光镜片组800台,不合格33台,合格率95.9%;其他计量器具263台,不合格7台,合格率97.3%。对51家存在问题的眼镜制配场所责令进行整改;对29家眼镜店进行立案查处,罚款0.84万元;处理投诉举报2件,培育计量诚信示范单位264家。2022年共检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6张,其他认证证书15张,均未发现问题。2022年共监测涉及近视防控产品相关广告297条次,涉嫌违法7条次,涉嫌违法线索均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探索建立眼视光中心”的建议。省卫生健康委已于2022年11月25日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贵州省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130号),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提升眼科服务能力。鼓励实力强的眼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牵头建设专科联盟,整合专科医疗资源,带动提升眼科整体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逐步提供眼科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引导眼病防治适宜医疗技术向基层延伸,推动有效视力筛查、眼底筛查技术等在基层应用,落实眼病防治措施。要求各地按照省临床专科的规划,从省、市(县)级层面支持眼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相关眼科亚专科体系,进一步提升眼科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毕节市政府通过指导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眼视光中心,建立符合近视眼防控特征、多部门医疗数据融合的视觉健康档案,提升毕节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水平。

(二)关于“指导学校强化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建议。一是认真抓好“双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双减”实施方案,不断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提升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水平和育人质量。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100%完成“机构在线售课、学生在线评课、家长在线退课”全流程监管。二是保障学生体育锻炼质效。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户外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三是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和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采光和照明要求,规范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提升学校教室照明设施及教材试卷等用品强制性卫生达标率,进一步加大可调节桌椅配备力度。

(三)关于“全面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的建议。一是敦促各地各校创新思路、拓宽视野,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学校和家长对近视危害性的认识,真正发挥家校联动的重要作用,让家长积极、主动参与到近视防控工作中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有效落实。二是依托省眼科质控中心举办学习班、现场指导、线上线下等开展不同形式继续教育,提升眼科医师临床技术能力与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并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各级机构眼科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大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健康保健相关知识。三是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严格要求中小学校不得通过微信、QQ等方式布置作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联防联控。充分调动贵州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大力开展近视防控科学知识普及,广泛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净化和规范行业市场,强化联防联控,推动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加强验光配镜行业计量监管。结合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眼镜制配场所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根据2023年5月5日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验光配镜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3〕98号),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验光配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眼视光产品标识标注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等,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眼视光行业认证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等行业的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加强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监管。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的监管力度,增加对眼镜店的巡查频次,严禁夸大、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市场秩序。五是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眼视光产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认证、虚假宣传混淆市场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三)加强眼科医疗体系建设。不断整合现有资源和条件,大力推动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眼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眼科医疗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完善防治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专家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眼健康知识科普力度。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支持医院设立眼视光中心相关政策,并对配镜等相关服务的内涵、收费、渠道进行明确和规范,推动完善从筛查到矫正的全过程青少年近视防治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