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7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38 字体:[]

蒋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高中教师在评审中、高级教师时必须具有1年、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培训作为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关键环节,通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为我省农村学校不断输入优秀的教学资源,弥补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些短板,提升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让农村学校学生,特别是乡村学校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人才支教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于2013年开始实施,“三区”选派范围覆盖全省88个县(市、区),每年按学年选派城区优质师资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受援学校以全日制的形式进行支教讲学,每年派出1600名左右的教师到有需要的学校支教,近五年累计派支教教师8000余名,中央财政每年下达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用于向“三区”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每学期人均补助标准为1万元。

二是“三区”支教计划按照“中心城市”模式和“县城”模式分配选派。“中心城市”模式,即各市(州)选派中心城区优秀教师到所辖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支教。“县城”模式,即各县(市、区)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支教。通过支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受援学校的教育水平和教师的教学能力,三区支教计划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是为做好每个学年选派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年度联合印发有关“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文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州)在切实按照有关政策实施范围,严把选派条件,提高选派质量,完成选派计划,保障支教教师安全上岗。例如,我省2022年“三区”教师支教计划采取“中心城市+县城”选派形式进行,同时需要满足学段要求。

但结合实施情况来看,受援学校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学校,共同做好支教教师的考核管理,为支教教师解决食宿等具体问题。但由于我省城市和农村学校师资比较紧张,且“三区”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调配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和县城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给城区学校带来较大压力。

同时,我厅也向国家层面提出了工作建议,建议采取支教与跟岗相结合方式,即城区向乡村选派支教,乡村学校向城区学校选派跟岗,达到双向影响提升的效果,同时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短缺的问题。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和督导促进工作,切实落实好激励政策,对优秀支教教师以荣誉形式进行表彰,切实提升支教教师的社会荣誉感。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所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宣传解读好政策,鼓励引导更多优秀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强化典型选树。深入挖掘支教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宣传支教教师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突出项目对加强受援地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支教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