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8 14:00 字体:[]

黔教办财函〔2019〕37号

省直有关高校,厅属职业院校,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配合开展好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工作,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明确省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财非税〔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好政策学习

非税收入执收预算编报与执行是单位整个年度预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单位的规范运行和有效运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对《通知》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做到学通学透,确保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规范预算编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中明确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范围、内容,以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等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范编报程序,完善编报内容。

附件:关于明确省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