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一是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处室(单位)。每年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对各校、各单位就厅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信息来源可靠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多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号一档,并按季度在厅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二)我厅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
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省教育厅网站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129条信息,主要栏目信息条数:工作动态226条,时政要闻251条,今日头条261条,通知公告163条,信息公开目录118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按规定应该公开办理答复情况的建议提案,予以公开。
(三)2020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充分利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020年,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各栏目共发布信息468条,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98条。编辑宣传资料公开相关信息。编辑出版《2019贵州省普通高考作文分析》《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2020年高考指南》等考试招生资料,公布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招生政策,解答考生关切的问题。其他渠道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全年向新闻媒体提供考试招生信息220余条;向考生发送考试招生信息手机短信503万条。
(四)新闻发布情况。2020年,省教育厅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紧扣贵州教育发展改革的重大战略、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关注社会热点事件、民众关心问题,2020年以学校开学时间、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全省脱贫攻坚教育保障等为主题,精心策划组织,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协调会)7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次数4次。通过各类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00篇。10月10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赵廷昌同志应邀做客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为题,接受在线访谈,并回答网友提问。
(五)平台建设情况。截至2020年底,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贵州教育发布”共建设运营“两微六平台一小程序”9个平台,含微信、微博、教育部教育号、今日头条头条号、百度百家号、人民日报人民号、腾讯企鹅号、抖音号和贵州高考信息平台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发文近3000篇,关注人数320万,平台总阅读量超过1亿人次,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转载平台稿件500余篇(条)。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布的42个省直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运维排行榜中,“贵州教育发布”微信排名全年保持前2名,第三季度排名第一,原创文章质量和数量全年排名第一。在教育部新闻办公布的全国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度新媒体传播效果排名榜单中,“贵州教育发布”排名全年保持前七。10月,“贵州教育发布”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荐参加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组织的全国政务新媒体优秀创新案例评选。12月,“贵州教育发布”制作的“脱贫攻坚人物系列短视频”获教育部新闻办“2020年政务新媒体年度优秀案例”,是短视频传播评选序列唯一获奖的省级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网站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规范性文件库建设、IPV6改造、统一登录等相关工作。在2020年贵州省政府网站应用评估中,我厅网站取得A类省直部门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4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3529 |
-5419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我厅行政权力没有行政强制事项)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3 | |
注: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为各校(单位),涉及我厅仅一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心,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和《规定》及上级部门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针对性不强、教育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内部考核评价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各部门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存在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缺乏主动性的情况;四是各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一是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调研,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和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研,注意收集、分析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四是要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