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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校班主任工作室评选建设的通知》,经团队申报、单位推荐、资料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现将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月27日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851-85287203;

电子邮箱:gzsz2024@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邮编:550081


附件1.贵州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评选结果.pdf


附件2.贵州省高校班主任工作室评选结果.pdf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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