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学前教育
关于2023年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申请国家认定县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工作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基础上,通过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2023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申报县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建议推荐清镇市、白云区、观山湖区、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播州区、赤水市、万山区、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福泉市、平塘县、施秉县、剑河县16个县作为今年我省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申请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现依据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办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5月7日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电话:010-66097305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电话:0851-85282581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邮箱:sjyddsbgs@126.com

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教育厅 承办: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黔ICP备0900640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92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0359号

  • 中国教育督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