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在铜仁市碧江区召开全省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进一步做好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奇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碧江区委书记陈代文致欢迎辞。各市(州)教育局,市(州)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负责人,铜仁市各县(区)教育局以及市直中小学校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李奇勇副厅长指出,做好城镇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需要,是新时期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是我省实施“三化同步”战略的需要,是实施“四有”(有良心、有尊严、有温度、有灵魂)教育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适应城镇化进程对义务教育带来的挑战,把握人口流动性这一时代特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认真扎实地做好城镇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李奇勇副厅长强调,要坚持“两为主”,统筹解决城镇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一要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校接收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安排城镇农民工子女入学。二要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围绕“教育要争做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排头兵”,坚持“小学到乡镇,初中到县城、高中到城郊”,逐步实现“退高进初转小改幼”,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要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和全省88个县中心城镇,加快修建一批城镇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四要千方百计加大经费投入,把符合要求的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民办学校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发放免费教科书。
李奇勇副厅长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城镇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一要创新城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办学模式,在县域内按照就近、优化组合的原则,实施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满足城镇农民工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二要规范收费行为。城镇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与当地学生同等标准收费,坚决禁止通过收取捐赠和接收赞助等形式,变相提高城镇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三要加强学籍管理,做到“流动”不“流学”.四要营造平等氛围,关心关爱城镇农民工子女。
铜仁市、遵义市、碧江区、兴义市、西秀区等地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全体参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铜仁市南长城小学、第八小学、铜仁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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