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 [2012]35号)精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的内容。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分别达到95%、90%(以下简称教育两项监测指标)。为切实抓好对全省88个县(市、区)两项指标监测工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认真布置教育两项指标监测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贵州省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建设活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88个县开展全面建设小康创建活动教育指标监测提供重要文件依据。
二是专门下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标统计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确定教育指标监测联系员,4月底前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相关表册,报市(州)教育局审核;5月16日前,各市(州)教育局对县(市、区、特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报省教育厅。5月30日前,省教育厅将认定的数据报省小康办和省统计局。
(省基础质量监测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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