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白云区、余庆县、麻江县、丹寨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9所(其中小学18所,初中10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1个。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6个;并通过问卷方式向公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4县(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提请教育部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认定公布。
国家督导检查组在贵阳召开了反馈意见,陈鸣明副省长、霍健康厅长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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