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厅机关第三支部召开支委、党小组长会议。负责联系指导机关三支部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对支部工作给予指导。会议由机关三支部书记程蓓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和机关党办、人事处、学生处、民办处、离退休处、就业办等6个党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赵克志书记在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定》(黔党发﹝2014﹞2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7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支部全体党员深刻领会赵克志书记的重要讲话,要以党小组为单位深入学习省委《决定》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作风“十不准”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与长效化。
会议回顾了2014年三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并对开展2014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推荐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筹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进行安排。
潘建春副厅长级督学对三支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届支委自换届以来,结合各处室(单位)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平台,各项工作有创新、见成效。希望支部在新的一年,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等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支部基础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作风“十不准”规定,紧密结合支部实际,推进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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