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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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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意见》通知精神,4月至6月,我省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专项监察,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助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专项监察的重点内容是:2013年和2014年全省中职学校的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的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学生资助资金的申报、拨付、发放和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造假虚报、人为调整或冒领顶替等手段套取、贪污、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的行为。对在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腐败案件,将严肃追究主责部门、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执纪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


  此次专项监察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全覆盖,不留死角。4月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开展自查自纠,5月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察。省监察厅、省教育纪工委组织6个监察小组,进驻42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普通高中,通过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查阅资料和会计账簿,查询、走访教师和学生等方式,全面检查学校资助金管理使用情况,各市(州)负责对全省88 个县(市、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