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以及《贵州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选工作方案》精神,8月4日,陈鸣明副省长主持召开了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结合7家申请高校基本条件数据综合评分,经全体委员表决,贵州财经大学和贵阳学院分别作为2017年拟按需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7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须在8月11日前向贵州省学位办提交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贵州省2017年按需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名单
联系人:熊星,黎元坤;联系电话:0851-85283661,0851-85283677。
贵州省学位办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