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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贵州省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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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7号)的文件通知,我省获得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的项目一共10个(见附件)。现将我省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推进工作。各有关高校要以此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为契机,以“新工科”理念为先导凝聚更多共识,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战略行动。各高校要成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和人员支持,确保我省获批的10个项目及其他将培育建设的项目有序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二、要积极做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培育工作。各高校要把“新工科”建设作为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引领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有力抓手,以积极作为的态度主动融入“新工科”发展态势。要把握好“新工科”建设的内涵,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加快培养新兴领域工程科技人才,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要探索建立“新工科”建设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实现从学科导向转向产业需求导向、从专业分割转向跨界交叉融合、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省教育厅将适时启动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遴选工作。

三、要以需求为牵引开展多样化探索。要认真研究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科优势高校要对工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主体作用,综合性高校要对催生新技术和孕育新产业发挥引领作用,地方高校要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要把“新工科”建设作为高校综合改革的“催化剂”,系统推进大学组织模式、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机制、教师评价激励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推动和引领我省高等教育深层次变革。要加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成果,在新兴工科的课程体系、新形态教材和教学内容、在线开放课程、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等方面实现突破。

附件:贵州省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xls

贵州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