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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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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师函〔2019〕190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教规划发〔2019〕5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新环境、新岗位适应,新课程、新教材、新教法理解,以及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对新岗位、新环境、新教材、新教法的适应、处理和理解能力,整体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水平,提高学校课堂教育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孩子有学可上、上得好学。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二)培训时间。2019年暑假期间。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分学段、分学科、分层次,开设师德修养、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等方面的培训课程,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注重结合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学生实际,充实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感恩教育,教师对新岗位、新环境的适应,对新教材、新教法的处理和理解,有最前沿教育理念和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的掌握。以及我省教育扶贫相关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由各市州教育局统筹组织进行(仁怀市由遵义市统筹,威宁县由毕节市统筹),参训人数较多的县区,可以县为单位组织培训。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调研,进一步摸清底数,精准掌握培训需求,遴选优质培训院校承担培训任务,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地点。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跟踪调研等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实际参与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各地要采取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名校长送教下乡、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或校际交流等形式,加强训后跟踪指导和延伸培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增强教师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按照省级统筹、市州为主、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统筹下,由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际,负责制定本市(州)培训实施方案,遴选培训承担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于2019年7月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培训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县、市、区)要深入调查摸底,认真组织相关教师按要求参加培训,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管理。省教育厅将成立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暑期全员培训工作督查组,适时对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州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根据培训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培训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培训机构遴选、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和培训质量监管等工作,切实做好培训绩效评估,确保培训实效。2019年8月25日前,各地需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并将本地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

(三)经费保障。本次暑期全员培训省教育厅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根据各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人数(具体见附件),按实际集中培训3天,每人每天不低于230元标准测算后补助到市州,参训教师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派出学校报销。各市州、县(市、区)要安排经费,专项用于此项工作,确保培训资金需求,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有关使用规定,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做好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人数统计表.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何雪 杨忠

电 话:0851-85280465 邮箱:gzgpxm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