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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等专项委托服务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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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等专项委托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委托服务名称

1.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系列比赛服务,包括:举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大学生辩论赛等。

2.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前集中培训项目。

二、专项委托服务政策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黔教办法发函〔2019〕300号)。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专项委托服务面向在贵阳的高等学校进行委托。

2.专项委托服务原则上由在贵阳的高等学校作为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申报高校推荐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法律教学与法律实务或具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专项委托服务应成立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不少于5人),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相关比赛以及对我省优秀选手进行集中培训。服务团队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以及长期从事法律教学、演讲、知识竞赛、大学生辩论等相关工作经验。

3.申报高校有参与2016至2018年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作为评审专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参与2016至2018年我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前集中培训并作为辅导专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参与全国或我省同类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大学生辩论赛评审专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申报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系列比赛服务的高校要有举办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赛事的组织、会务、后勤等相关经验。

5.申报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前集中培训项目的高校推荐人员必须给比赛选手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为: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对教育的重要论述;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3.综合知识,如省委、省政府“三大战略”行动、精准脱贫、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贵州70年来取得的历史成就、贵州省情、教情等;4.演讲知识、演讲技巧,辩论知识、辩论技巧等。申报高校推荐人员必须承诺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6.服务期限:按照专项委托服务合同期限约定。

7.专项委托服务过程中有关资料、数据均属内部资料,参与人员不得外传。

8.专项委托服务经费: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系列比赛服务经费25万元。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前集中培训项目经费20万元。专项委托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相关经费。

9.工作程序:

(1)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单位证照资质、人员资质证书和业绩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2),于2019年9月12日前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1415室吴政富(请在信封上注明“委托服务申报”字样),邮编:550081,电话:0851-85287796,邮箱:gzsjgb@126.com;

(2)贵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及相关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推荐申报单位;

(3)将专家评审结果报贵州省教育厅党组审定;

(4)贵州省教育厅与确定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须确定服务团队成员)。

贵州省教育厅

2019年9月5日

附件:1.贵州省教育政策与法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2. 贵州省专项委托服务申请·评审书《服务设计》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