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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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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度化抓好落实。

(二)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五)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法典、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招商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省教育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三、普法目标

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二)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适时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处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厅领导干部年度述职中,体现述法内容。(责任处室:人事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继续举办中小学教师法治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责任处室:电教馆、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六)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七)贯彻落实好法治副校长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八)按要求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相关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杨天仪(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六、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冯发金(电话:85287796,邮箱:jytfzx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