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基发〔2018〕104号
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治部、经发局、财政局,仁怀市和威宁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25日
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要求,确保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形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攻坚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发力。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聚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区域,关注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普职比不合理、教育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
坚持协调发展,分类指导。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坚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重,坚持完善保障政策和推进改革创新并重,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发展。
坚持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学校现代管理体系,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创新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省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
教育扶贫成效显著。以学生资助兜底线,以职业教育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为突破口,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布局结构明显优化。整合办学资源,科学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基本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中职学校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建立健全以财政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支出更加合理,教育经费管理更加精细。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明显增加;体育场地、设施达到或超过《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完善教师补充和晋升机制,形成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内涵质量全面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规模
继续加大投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巩固中职在校生规模,以解决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学入学为突破口,切实满足广大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就学需要。
(二)优化结构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依法支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重点在城市(县城)新区、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适宜的普通高中,人口大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综合分析论证各方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确需在乡镇设置的普通高中学校校点;优化布局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特色明显、优势互补、服务能力强、办学水平高的中职学校。
(三)健全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等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和晋升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提升质量
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特色高中支持计划、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内涵发展,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贫困弱势学生群体,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落实国家普惠资助政策基础上,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助,提供国家助学金、扶贫专项助学金,免学费、免(补助)教科书费、住宿费等资助项目。关注最贫困最弱势的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与学习指导。提升贫困家庭子女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1.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优化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及其资源配置,统筹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资金,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学校,加强实验室、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及运动场地建设,完善教学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标准配备,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与高考改革发展需要。〔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2.实施中职强基工程。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构建“一体两翼多节点”空间布局,将中职学校调整优化到140所左右。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提升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学习的人数比例,建成中职--高职--本科教育—专业硕士“立交桥”,实现“中高本”教育贯通。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建立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3.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体系。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配置水平,提升教师针对残疾学生特点需求的教育教学能力。〔牵头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终端配备标准和普及水平,确保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学生和教师用计算机标准大幅度提升。强化教师信息能力培训,构建和完善网络教学和资源体系,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到2018年,实现高中阶段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比例达100%,带宽不低于100M,拥有信息化教学和学习环境;60%以上的教师和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到2020年,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牵头单位: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经费投入
5.依法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和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6.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并建立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学费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政策,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7.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财政教育经费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倾斜,新增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8.加强经费监督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推行大额经费使用科学论证与集体决策制度,依法理财。加大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强化重要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十三五”期间,补充普通高中教师1.5万人,补充中职教师1.6万人。加大急需紧缺学科和“双师型”教师引进力度,推动学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优秀教师、社会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0.完善教师培训研修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争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建立校本研修制度,推动培养培训与团队研修一体化发展。将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采取专家指导、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网络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加大基层教师外出培训的力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1.加强优质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加强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健全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作用,完善师带徒、课题研修、团队合作等制度。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选拔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名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课程与教育教学改革
1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推动高考制度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准确把握新课标下学业质量的内涵,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开发满足学生选择发展的课程,探索小班教学,实行选课制、走班制,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求;实施“西部教学改革支持计划”,着力推动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内涵提升与推广运用,服务教学质量的提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3.全面启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依据评价体系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加强学校文化育人建设,强化家庭社会育人责任。开足规定的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保证学生掌握基本艺术知识和具备必要审美能力,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健康习惯。完善心理课程和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专业化师资帮助提高学生承受失败和应对挫折的能力。探索高中生涯规划课程,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4.搭建普职融通立交桥。搭建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融通立交桥,支持各地实施普职融通的教育制度,探索完善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相互转学、互认学分机制,普通高中学生可以兼修职业教育的课程,参加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15.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及多样化发展。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健全示范高中升类、整改、警告、降类和退出机制;实施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在普通高中开展德育、科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数学、外语、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艺术、体育与健康、生态文明、心理健康、学生发展指导、普职融通等方面的特色示范高中、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推动普通高中培养模式、办学体制多样化。加强区域内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优质学校同薄弱学校的对口帮扶机制,促进薄弱学校在办学理念、发展规划、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学生培养、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改善和提升,推进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共同优质发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的政策。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管理创新
重视和加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能力,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切实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高中阶段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成长规律,以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格局,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各地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方案列入“十三五”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域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路径。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统筹实施工作,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育人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中职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建立激励机制
省级有关部门将统筹中央和省级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市(州)、县(区)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资金分配重点与各市(州)、县(区)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布局结构、健全投入机制、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等工作的绩效挂钩。
(三)加强督导评估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制定市(州)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评估方案,按照2019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对其教育规划的主要目标实现、重点任务完成、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进行督导验收评估,评估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和宣传联络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重视促进教育改革的社会风气。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教育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教育理论宣传和教育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新进展、新成就,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